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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骑行无忧非机动车保险(互联网)
  • 产品介绍
  • 投保须知
  • 保障详情
  • 条款信息
  • 变更退保
  • 理赔说明
  • 常见问题
平安骑行无忧非机动车保险(互联网)

平安骑行无忧非机动车保险(互联网)

①18-65岁可投,非机动车的交强险②医疗责任社保内500免赔90%赔付③意外伤害+三者责任身故伤残/医疗

保障方案

基础版 保障详情

基础版

  • 第三者死亡伤残3万
  • 第三者医疗费用3000元
  •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5万
  • 意外伤害医疗5000元
  • 最低保费120.0元

升级版

  • 第三者死亡伤残5万
  • 第三者医疗费用5000元
  •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10万
  • 意外伤害医疗1万元
  • 最低保费186.0元
展开全文

产品特色

投保须知

  • 1、本产品适用二轮非营运非机动车,不承保美团、顺丰及盒马鲜生等等运营快递,配送,外卖送餐服务的非机动车;
    2、每一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无效;
    3、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18-65周岁;
    4、本产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0元后按社保范围内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和第三者医疗费用保险金(自费药、自费项目不在保障内)。

    5、非机动车第三者人伤责任,如无交警事故认定书,按理赔理算金额的30%比例赔付;
    6、本产品投保时需录入车牌号或车架号,责任跟车不跟人。
    7、本产品承保的意外医疗费用指的是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不承担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以及北京平谷、密云、怀柔地区及天津滨海、静海地区、河北省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河南省信阳市、河南省新乡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四川省宜宾市、四川省雅安市、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省德州市禹城、辽宁省铁岭市市所有医院医疗就诊及住院产生的费用;

    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详见: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changfunenglixinxipilubaogao.shtml。

    9、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有省级分支机构和落地服务机构清单: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fenzhijigou.shtml,如消费者所在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分支机构,可能出现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10、保费支付方式:支持线上支付。

    11、保单下载:承保成功后,会发送电子保单至投保人邮箱;登录“保网微商城”公众号或官网www.baoxian.com订单详情下载电子保单。

    12、保费发票:登录“保网微商城”公众号或官网www.baoxian.com,在“售后服务”-“发票申请”可申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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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详情

第三者死亡伤残3万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若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可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驾驶保险单载明的非机动车(以下简称“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下述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身故伤残赔偿责任;(二)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三)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第三者医疗费用3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若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可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驾驶保险单载明的非机动车(以下简称“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下述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非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非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非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5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非机动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产品条款

  • 平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20180529095626)
  • 平安产险非机动车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版)条款

其他

  • 平安骑行无忧非机动车保险培训音频

变更退保 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400-020-1010

  • 个人中心

    售后管理模块

  • 整理资料

    客服指导相关资料

  • 提交等待

    资料提交等待审核

  • 审核处理

    处理完成并反馈

理赔说明

线上理赔 线下理赔

理赔说明:受理发票金额1万元以下的个险和团险保单的理赔申请(身故项目除外)

1

申请理赔

保网微商城(公众号)—微服务—快速理赔—理赔申请—选择需要理赔的保单。

2

线上提交理赔资料

填写理赔申请信息并根据提示准备理赔材料并上传。

3

领取理赔金

通过审核后,保险公司将理赔金给付到您提供的指定账号上。

理赔说明:出险后请尽快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及时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1

电话报案

拨打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1

2

整理资料并审核

客服协助准备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将进行及时审核和调查

3

通过审核获得保险金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账户

常见问题

可以提供发票吗?

提供个人电子发票、提供单位电子发票,单位发票需用单位作为投保人。 (如需合并开单位发票的话,请填写《平安财单位发票申请证明》并盖投保单位公章),将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手机和邮箱。电子发票抬头不可大于15字,否则需通过线下申请,请把相关申请及订单号发送到客服邮箱bwservice01@163.com

本产品由泛华榕数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由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承保并负责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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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计划选择 基础版
保障期间 1年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份数 每人限购一份
生效时间 第五日生效
缴费方式 趸交
缴费期间 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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